平台方面
• 资质与备案:平台需进行认证,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开展直播业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需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 用户管理:按“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直播用户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直播发布者基于身份证件等进行认证登记。
• 内容管理: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等制度;加强对评论、弹幕等互动环节实时管理;新闻直播需设立总编辑,转载新闻要注明来源;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对新闻直播先审后发,其他直播分级管理。
• 数据与权益保护: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不少于六十日,商品和服务等交易信息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信用管理:建立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禁止黑名单用户重新注册账号,并向所在地网信办报告。
直播从业者方面
• 身份与年龄:直播营销人员或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申请需经监护人同意。
• 行为规范:不得通过造谣、虚假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 数据真实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MCN机构方面
• 准入门槛:开展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方向,遵循公序良俗等,从事表演等活动需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
• 内容审查:不得直接或组织等实施制造网络谣言、煽动群体对立等行为,应在签约账号发布信息前,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留存审核记录。
• 平台监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建立针对MCN机构的举报通道,对违规机构采取警示提醒等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